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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大积分规则》
   发布日期:2019-12-26  浏览次数:142
第一条 为回馈创大电商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新老用户的支持,提高用户体验,规范本平台积分体系,现制订《创大积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自颁布之日起,本平台所有关于积分的统计、获取、取消及兑换等事宜,以本规则为准。



第三条 关于积分:

        3.1 本规则所涉积分,是指本平台根据用户账号的各类特定操作行为,在用户满足获取条件后自动计入用户账户的电子虚拟积分。用户可以将获得的积分用于兑换本平台提供的礼品或服务。

        3.2 用户积分以自然年度为单位,每个自然年度内产生的积分将于当年12月31日自动清零,不再计入第二个自然年。



第四条 适用对象:所有在本平台注册成功且账号状态正常的用户。



第五条 积分获得途径:

        5.1 平台积分任务。

        5.2 平台活动奖励。

        5.3 本平台指定的其他积分获取途径。

        5.4 本平台有权发布、调整、中止各类积分任务、平台活动的积分获取细则。



第六条 积分的取消:本平台有权取消用户采用违反本规则或其他平台规则的方式而获取的积分。用户已将违规积分兑换为礼品或服务的情况下,本平台有权追究用户因兑换行为对本平台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礼品兑换:用户可以自行兑换本平台积分商城内展示的有库存的积分礼品。具体兑换方法及兑换比例以本平台积分商城公示为准,部分礼品需要用户支付部分额外费用。,本平台有权自行调整积分兑换比例,并有权新增、下架、调整积分礼品。



第八条 兑换的商品或者奖品,为实物或者虚拟物品,包括卡、积分、礼品等,兑换的活动根据情况可能需要用户额外支付有关费用



第九条 积分抽奖:用户可以本平台的积分抽奖活动的相应功能,消费用户积分进行抽奖,积分消费数额、抽奖礼品内容、获奖概率等信息以抽奖活动细则为准。



第十条 兑换订单经本平台审核后生效,生效后的订单不可更改。



第十一条  用户使用积分兑换的商品及抽奖奖品不属于本平台销售的产品,本平台不提供发票。产品质量责任由商品及奖品的生产厂商及实际经销商承担。



第十二条  本平台积分商城中的礼品图片仅供参考,实际以实物为准。



第十三条  用户兑换或抽中礼品后应当及时填写收货地址及联系信息。本平台将于30个自然日内安排邮递。因用户填写的收货信息不正确导致的损失与本平台无关。



第十四条  退换货:各类积分兑换的商品,一经签收,除因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外不接受退换。如所兑换的商品,因商品本身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的,务必在签收日起的3个自然日内与本平台工作人员联系,超过 3个自然日本平台将不予受理。退换货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由客户自行承担。退回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内附说明书及相关配件、文件,本公司将会将原商品送交原生产厂家进行质量检验。



第十五条 用户积分只能在本平台积分商城使用。



第十六条 积分是本网站对用户账号行为产生的回馈服务,不构成本平台向用户提供的任何承诺。用户积分不得提现,用户之间不得进行转让、交易。



第十七条 本平台员工不得通过在本平台注册账号的方式获取积分、参与抽奖或兑换商品。一经发现,本平台有权关闭违规账号并清除违规积分。



第十八条 任何个人或组织通过人工操作或机器程序等方式,违反本规则恶意赚取积分的,本平台视情节轻重,有权对用户账户采取限制及追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清零所得积分,锁定用户账户、退赔兑换商品、追究损害赔偿等)。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2020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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